知青丨张亦峥:北大荒,那年她十八
北大荒,那年我十八
我没能见到他,但我听到了他的声音,我已经很满足了。因为他唤起了我那遥远的记忆。
鬼知道他是怎么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的。已经整整十八年没有他的音讯,更甭说听到他的声音了。可是,一听到话筒那边儿传出的“你好么“三个字,我就明白了和我讲话的是他。我最初的爱,那么深切的爱都是因为他。
他是上海知青。1969年夏天来兵团的。我们北京知青早来了两个月。当时知青里流传着这样的话:北京人牛气,上海人小气,哈尔滨人“匪气”。所以,我宁肯跟哈尔滨知青接近,也懒得理他们那一帮总是依哩哇啦的上海人。尽管他人高马大,似乎出类拔萃,我也懒得多瞥他一眼。
当时,我在畜牧排放羊,每天起早贪黑,天不亮就出牧,回来给羊饮完水,天就黑了。夏天,大蚊子隔着衣服就能把你咬得浑身是疱;冬天,漫天的风雪能把你怀里揣着的馒头冻得石头一样硬。就这还有人羡慕,因为农田排更惨,女知青抱着一条垄铲地,像是总也到不了头,别说是哭,累得死的心都有。
他原是农田排的,后来不知怎么搞到了我们畜牧排,听说他给排长送了条牡丹烟,一下就给那烟鬼似的排长夯瓷实了。因此,我看不起他。
我之所以后来改变了对他的看法,完全是偶然的。那是一个深秋,北大荒的深秋冷得能赶上北京正二八经的冬天,我挪动着冰凉的脚板,在附近的草场上放牧。盯着天上白白的冷冷的太阳,惦记着它早点下去。当它离地平线一竿子高时,畜牧排的屋顶就会升起一面小红旗,我们就可以收工了。可是,太阳没有挪窝,眼睛的余光,却看到了他,他正甩着羊鞭,率领着他的羊队往更远的草场去。
真是发神经了!我用他们上海人常用的字眼低声骂。他当然听不见,还有心思唱着什么“手握一杆钢枪,身披万道霞光……”。然后,慢慢就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。
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舍近求远。跟同屋的知青嘲笑他。人家却没笑,说他这样是为了大家好,要是羊群把附近的草场都吃光了,就得去远处了,眼瞅着冬天快来了,遇上大烟泡,你又恰好远离场子,漫天风雪中再迷失方向,你可就彻底交待了。
原来,他的良心大大的好。
渐渐地,我便觉得他顺眼些了。我知道他爸原来是《文汇报》的编辑,反右时弄了顶帽子下到了崇明农场,他母亲原是中学的英语老师。这一点跟我的身世极其相似,我爸也是编辑,我妈也是中学老师,而且,我爸也被揪出示众了,只不过不是1957年,是1966年罢了。
同命相连,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自然就多了些。
夏天,我们把羊赶到老远的草场,看到羊儿踏踏实实吃上了草,他便会弄来一抱干艾蒿,点着。艾蒿有火也有烟,火能烤我们带来的青苞米,烟能驱赶肆虐的蚊虫。然后,我们就躺在草地上聊天,或者看书,或者什么也不干,望着头顶上的蓝天白云出神。
那一年,他二十,我十八。
再往后的年头里,探亲我们一起走,蹭车他很在行,不仅在客车上逃票,还扒过货车,躲在巨大的帆布篷下,从密山一口气就闷到了牡丹江。
我跟他去过一次上海,住在他家。他妈妈和蔼慈祥,把他们仅有的一个房间让给我住,自己和他妈妈还有妹妹挤在那鸽子笼一般的阁楼里。
他妹妹那时还是个中学生,总是调制些合我胃口的北方菜,从她那欢快的眼神里我看得出,她是把我当嫂子待的。我一直等着他问我那句话,那句让我全身都会燃烧的话:“你爱我吗?”可是没有。直到1976年。
这年,连里给了一个“可教育好子女”上大学的指标。别说是在“可教育好子女”里,就是在连里所有的知青里,他的表现好也是公认的。他能干,人缘也好,官儿和老百姓都待见他。要是他上学走了,剩下我孤伶伶一个人怎么办?尽管在他面前我强作笑颜,可背后,我又独自垂泪。
那些天,常见他东跑西颠,今儿去团部,明儿又去师部,一会儿去连长家,一会儿又去指导员家,也不知道他忙什么。串联?拉票?根本不用。只要是职工选举,基层推荐,板上钉钉,非他莫属。
选举那天下午,他更忙活了,跟这个点头,给那个递烟,以致连我都不舒服,不就是上大学吗?犯得着这么贱嘛。
选举结果确实出我意料。我比他整整多了20票。我在人群中找到他的面容,他冲我微微点着头,嘴角溢出那种发自内心的笑意。我突然明白了,这些天他都是为我忙活啊。拉选票,扯关系……都是为我啊。
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放声大哭。仿佛痛哭一场才能把堵在胸口的乱麻吐出来!
晚上,我在我们常会面的老地方等他。我知道他会来的,可是等到月上中天,他也没来。
我顾不上姑娘的羞涩,一口气冲到他的宿舍,敲着窗子,简直是在喊:“你给我出来!”
他披着衣服出来了,装得异常平静:“有事吗?”
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愣了一瞬便扑在他胸前。
就这么依偎在他怀里,什么都不看,什么都不想,就听他的心咚咚博动,闻他身上特有的烟草味儿。
良久,他推开我。月光下,他咧开嘴,还在笑。
我说:“你不该这样,你应该去上学。”
他说:“把你一个女孩子扔在这儿,我心不安。”
我说:“把你留在这儿,我就安心吗?”
他说:“我比你更适应,我也比你更有力量,只要你记住我,记住我们一块儿在这个荒原待过就够了。”
我说:“我会给你写信的。”
他说:“我最不喜欢做的事有两件,一件是吃洋葱头,另一件事就是写信。”
这时候,他还有心思开玩笑!我想笑,却笑不出来,唯有任凭泪水流淌。他轻轻抹去我脸上的泪水,说:“我们应该高兴才是。如果有一天我去找你,你能请我吸一支烟,喝一杯水,我都会激动的要命呢。”
我说:“你这么说纯粹是找骂!”
我到底被他逗笑了。
我收到了北京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。临行的前夜,我们爬上高高的草垛,我吻了他,他也吻了我。如果这时候,他还有什么别的要求,我都会心甘情愿,把我整个都给他。可是没有。他只是说明天要放牧去,排里人手紧,就不能送我了。
有这一夜,我足够了。我知道,我的青春,我的初恋永远留在了这里,留在这个人身上。
回到北京,我给他写了许多信,甚至还拍过电报,但他都没有回音。第二年暑假,我乘火车回连队找他,连里说,他病退回上海了。我又给上海他家写信,依然石沉大海,后来信退回来,说地址不详,真是见鬼了。
毕业实习时,正好有去华山医院实习的名额,我去了上海。安顿下来,我就去找他。可是那条街都没了。在他家的原址上矗起了波特曼大酒店。
在大上海茫茫的人海里,我寻寻觅觅,到头来也只能是凄凄惨惨戚戚。
毕业第二年,我结婚了。因为那时候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还不结婚,她所面临的就是没完没了的闲言碎语,同事的,朋友的,父母的,亲戚的,她都得听着,仿佛她成了人民公敌。而我,天生脆弱,我顶不住。
丈夫不抽烟不喝酒,对我言听计从,但我总是对他热不起来,总觉着缺点儿什么。虽说丈夫是玩手术刀的,在医院里也有点儿名气,不少小护士、小大夫跟我说他多棒多能干,可直到我们有了孩子,我才或多或少地发现了他的一些优点。有些甚至是我强加给他的,好像只有他的优点越多,我的心理才能平衡。
现在,我最初的他终于来电话了。
我说:“你也好么?”
他说:“还好。像在北大荒时一样。”
我说:你不是说,如果有一天你来找我,我请你抽一支烟,喝一杯水,你都会激动得要命吗?你听我说,我给你预备了无数的烟,从最早的牡丹、大前门,到现在的红塔山、万宝路都有,够你下辈子抽的。”
他说:“天啊,那还不都捂了,你放了很久吧?”
我说:“不久,最早的烟也就十八年。你快来拿吧。”
听筒那边儿沉默了一会儿。才说:“我是要抽的。可现在不行。“
我急切地说:“为什么?”
他笑了,说:“因为我是在上海给你打电话。”
我没能见到他,但我听到了他的声音,我已经很满足了。因为他唤起了我那遥远的记忆。有这记忆埋在心底就足够了。
文图由作者提供本号分享
原载1995年《女性研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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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轩编辑、子夜审校